商三A/10233108/吳宛臻 商三A/10233116/郭懿心 商三A/10233151/賴怡靜 因課程學習需要而製作專利案件分析,內容若有涉及專業學者及各大媒體著作權,皆會引述出處。 聯絡資料:a4797113@gmail.com/betty8405240524@gmail.com/yijing486@gmail.com
報告投影片
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
管理層面(訴訟技巧)-10233151賴怡靜
一、判決歷程
二、事實真相
侵權物與系爭專利之技術特徵相較,並未產生實質差異,僅有些微差異,為系爭專利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所能輕易完成及置換,且產生相同之功能及結果,即「震動馬達提供震動,充氣幫浦、洩氣閥使氣囊熱敷裝置之充放氣功能與蜂鳴器發出聲音警示功能」及「達到震動、氣壓按摩及聲音警示之功效」。堪認侵權物與系爭專利之技術特徵實質相同,應適用均等論原則構成專利侵權。
三、被告訴訟技巧
u並未侵害系爭專利
原告未舉證證明系爭產品之技術內容落入系爭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內。
u無適用均等論
「位置設置」之變更實質上屬不同之技術手段。
u 原告損害賠償之計算不當
原告於96年8月15日前既非本件新型專利之所有人,其以94年7月起至96年7月該期間,作為本件損害賠償之時間計算基數,已屬不當。
四、原告訴訟技巧
u適用均等論
被控侵權物品或方法雖未落入申請專利範圍之字面意義內,但其差異或改變部分,對其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而言,有置換可能性或置換容易性時,則被控侵權之物品或方法與申請專利範圍所載之技術內容間,即成立均等。
u 專利與侵權物比對與勘驗
被告所稱之「減輕鼻部負荷」結果對按摩器之使用顯微不足道。且此等差異亦是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所能輕易完成者」,兩者自屬實質相同。
五、結論
五、結論
當專利侵權遇上大企業如何找回生機?專利權人必須具有充分資訊與內容,並了解均等論原則,將系爭產品與系爭專利比較,是否以相同之技術手段,達成相同之功能,產生實質之結果。
商務層面(案情簡介)-10233108吳宛臻
案情摘要
u 闊腦有限公司專利侵權訴訟一案,由第三方拓腦新公司將專利「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授權給原告有進行製造、銷售、經營、追究仿冒、訴訟取得損害賠償之權利。
u 由闊腦有限公司將產品上市後,發現市面上出現被告所販售之「iCare200按眼舒」仿冒產品,該產品所利用之技術與原告專利之技術其特徵相同,所具功能實質上亦相同,但因功能位置交換不具進步性,被告抗辯分析報告屬真偽不明,其不利益理應由應負本證之原告負擔,原一審最後判決:原告被駁回,其因未舉證證明系爭產品之技術內容落入系爭專利之申請專利範圍內。原告所攜「專利比對分析報告書」並非鑑定報告,一審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在爭訟過程中,不利於被告之訊息,近乎被撤下。
專利簡介
公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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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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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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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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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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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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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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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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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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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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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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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20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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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分類號
/IPC |
A61F-009/04(2006.01);
(IPC 1-7) : A61F-009/04 |
公報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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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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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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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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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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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宏 台北巿光復南路五七四號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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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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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係包含一結合有彈性束緊帶之主機本體、一符合貼附人體眼部工學設計之氣壓熱敷裝置及一用來操控動作流程之控制器,其中,氣壓熱敷裝置因主機本體之緊縛作用而緊密貼附在人體眼部,其內置有可供充氣之氣囊及發熱元件,眼部貼附處更設有遠紅外線凸粒及磁石,而主機本體內部設有充氣幫浦、洩氣閥、蜂嗚器及二個置於眼部位置之震動馬達,藉此能供應氣壓熱敷裝置之電源及氣體,控制器則內設電路裝置及表面設數控制、調節鈕,俾於使用時,能以電路裝置之驅動,使氣囊及發熱元件產生脹縮、發熱功效,且得以控制器之操控使震動馬達作動及氣囊作間歇式之脤縮,整體以施予眼部具有間歇式脹縮按摩、熱敷、震動等交互多重作用,以使人體眼部具有極舒適之保健功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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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利益
年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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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5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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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總販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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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10部(販賣期間自94年7月至9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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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出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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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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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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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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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部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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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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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可達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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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2,600(69,5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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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金額
傲勝公司銷售該侵權產品「iCare200按眼舒」後,本身為中小企業的闊腦公司因不堪對方的行銷策略、品牌知名度等不法打壓而失去商機,損失慘重,導致舒眼立康眼部按摩器之實際銷售數量減少至6,500部,與原先預估的銷售量相差甚遠,僅獲利169萬,總計損失16,382,600萬。
賠償金額
u因傲勝公司始終堅持並未實際販售該產品,而是以贈品的方式贈送,並拒絕提供任何與銷售金額相關的數字,在此迴避販賣之要約的情況下,法院最終以闊腦公司於95年間之取消的12,000部訂單為判賠依據,其每部成本為800元,訂單出廠價為980元,故上訴人之損失利益為216萬(12,000*180)。
u 依修正前專利法第108 條準用第85條第3項規定,侵害行為如屬故意,法院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損害額之3倍,102年5月23日經由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傲勝公司因賠償闊腦公司600萬。
產品成功榮獲獎項
• 1999年瑞士日內瓦國際明展「銀牌」獎
• 2005年台北國際明展「金牌」獎
• 2005年中國北京科技展「金牌」獎
• 2008年馬來西亞國際發明展「銀牌」獎
• 2008年莫斯科國際發明展「金牌」獎
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科技層面(爭點的事實說明)-10233116郭懿心
一、專利申請
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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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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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彈性束緊帶之主機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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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本體內部設有充氣幫浦、洩氣閥、蜂嗚器及二個置於眼部位置之震動馬達,藉此能供應氣壓熱敷裝置之電源及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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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貼附人體眼部工學設計之氣壓熱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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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壓熱敷裝置因主機本體之緊縛作用而緊密貼附在人體眼部,其內置有可供充氣之氣囊及發熱元件,眼部貼附處更設有遠紅外線凸粒及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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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動作流程之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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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電路裝置及表面設數控制、調節鈕,俾於使用時,能以電路裝置之驅動,使氣囊及發熱元件產生脹縮、發熱功效,且得以控制器之操控使震動馬達作動及氣囊作間歇式之脤縮,整體以施予眼部具有間歇式脹縮按摩、熱敷、震動等交互多重作用,以使人體眼部具有極舒適之保健功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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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為郭懿心自行整理,參考資料:http://twpat2.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005665520009010100000000000902800000003E000000000^AB)
二、申請範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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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眼部按摩器的改良構造」,其主要係由眼罩、加熱單元、充氣單元、振動單元及控制單元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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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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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在其中,彈性束緊帶具有可伸縮部份,兩端設黏扣帶,前方設固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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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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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在其中,發熱元件係藉黏片而固定在一隔熱襯體上,該隔熱襯體兩側係以車縫方式與前後擋片作結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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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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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在其中,後擋片於外側暨貼靠於眼睛部份上之表面係設有數個遠紅外線凸粒及磁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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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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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在其中,主機本體與氣壓熱敷裝置間係設有一襯片,該襯片兩側係與彈性束緊帶之可伸縮部份作結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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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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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在其中,震動馬達係設為兩個狀,且其相對應於人體眼睛部位,達均勻震動按摩眼睛部位,而震動馬達固定處周緣係開有適當之溝槽,使震動力能集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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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為郭懿心自行整理,參考資料:http://twpat2.tipo.gov.tw/tipotwousr/00086/dc.xml?1079937958)
三、產業利用性
本創作係有關於一種多功能保眼眼罩之改良構造,特別是指其造型輕巧可免除鼻部之負荷,且其可施予人體舒熱敷、間歇式按摩、震動按摩等交互多重作用,以令用者能以、控制器之簡易操作動作,而獲得極為舒適地眼部保健效果者。因工商業的蓬勃發展,現代的人們長期處於忙碌的工作中,使眼睛無法得到適當之休息及保養,致易形成眼部之退化,致黑眼圈、眼袋之產生,且一般尚在求學階段的學生,由於升學主義之壓力,面對繁重之功課致閱讀時間大幅地提昇,而造成罹患近視之情況日趨嚴重,因此,如何適當保養眼部,使其能消除被勞而處於鬆弛狀態,實乃現代生活中所需重視。
(引述資料:http://twpat2.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00566552000A010100000000000902800000003E000000000^__)
四、新穎性
(引述資料:http://twpat2.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005665520011010100000000000902800000003E000000000^AB)
五、進步性
l 312156號-多功能眼部按摩器改良構造-電流按摩舒壓
l 295859號-一種視力校正器結構改良-純氣壓按摩
l 109194號-眼部按摩裝置-液壓按摩
l 269187號-電動液壓熱敷式眼部保健裝置-液壓按摩
(上為郭懿心自行整理,引述資料:http://twpat2.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1146242529)
六、文義對比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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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專利之技術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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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產品之技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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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義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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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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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多功能保眼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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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多功能保眼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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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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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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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束緊帶,用來緊縛於人體眼部,帶體前方結合有主機本體及氣壓熱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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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束緊帶,用來緊縛於人體眼部,帶體前方結合有主機本體及氣壓熱敷裝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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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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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本體,內設有充氣幫浦、洩氣閥、導氣管、震動馬達、蜂鳴器、接線板等,外表延伸一導線與控制器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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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本體,內設有導氣管、震動馬達、接線板等,外表延伸一導線及一導氣管與控制器銜接;另將充氣幫浦、洩氣閥、蜂鳴器等係設置於控制器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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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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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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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壓熱敷裝置,由前後擋片構成一罩狀,內置有氣囊、發熱元件等,氣囊、發熱元件之進氣口及導線分別與主機本體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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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壓熱敷裝置,由前後擋片構成一罩狀,內置有氣囊、發熱元件等,氣囊、發熱元件之進氣口及導線分別與主機本體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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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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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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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內部設電路裝置及表面設數控制開關及調節鈕,俾於使用時,能以電路裝置之驅動,使氣囊及發熱元件產生脹縮、發熱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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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內部設充氣幫浦、洩氣閥、蜂鳴器、電路裝置及表面設數控制開關及調節鈕,俾於使用時,能以電路裝置之驅動,使氣囊及發熱元件產生脹縮、發熱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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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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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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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之操控預設作動之流程,整體以旋予眼部具脹縮按摩、熱敷、震動按摩等交互多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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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之操控預設作動之流程,整體以旋予眼部具有脹縮按摩、熱敷、震動按摩等交互多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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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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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資料:http://iptw201404.blogspot.tw/2014/04/blog-post_711.html)
七、侵權判定
l 均等論
在申請專利時,雖然發明人可以儘可能爭取較大的權利範圍,但是在公開發明後,若有人想要模仿,可以在適當研析專利範圍後,刻意地避開請求項文義但實質上實施該發明,因而避免侵權。以此角度來看,僅是原先的權利範圍對於發明人的角度仍是不夠。均等論是在如此的情況下產生,基於保障專利權人利益,避免他人對於發明技術僅稍做非實質的改變而避免侵權,在解釋專利權範圍的時候,得以將範圍擴大到等同原技術特徵的均等範圍,而不僅限於原申請專利範圍的文義範圍。
(引述資料: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專利工程師李致遠 2012-12-25 )
※由上圖比對可知,系爭產品僅作些許改良,系爭專利之重要要件其皆符合,依據均等論侵權判定。
(圖為郭懿心自行整理,參考資料:http://iptw201435.blogspot.tw/2014/11/blog-post_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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